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本期节目《胶囊里的秘密》,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毒胶囊事件曝光后,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到目前为止,已经依法逮捕相关涉案人员,但是惩罚终究不是目的,无论是曝光还是惩罚,最终还是要让百姓真正吃到“良心药,放心药”。毒胶囊为何能够出现,并且还能够得到如此长时间的滋养?又该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也许,痛定思痛,吸取前车之鉴,才是今后应该努力的方向。
一切都是合伙企业惹的祸
目前已有共8家涉“毒”胶囊企业,分别是:华星胶丸有限公司、新昌卓康胶囊有限公司、浙江新大中山胶囊有限公司、新昌瑞香胶丸有限公司、浙江林峰胶囊有限公司、新昌沃洲胶丸有限公司、浙江新昌创始胶囊有限公司、浙江新昌康诺胶囊有限公司。新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罗某已停职接受调查。
这次8家问题企业,基本上都是承包企业惹的祸。
2001年儒岙镇胶囊发展至327家。不过,这些企业,多为家庭作坊企业,零散而难以管理。
2001年儒岙镇胶囊产业公司进行了“脱胎换骨”的改造,原本有327家企业,其中264家无证胶囊企业被取缔,15家非法经营生产企业被查处。一些小低散劣的胶囊企业,通过合伙企业形式联合重组。当时很多小作坊企业合并成一家公司,目前整个新昌县有胶囊企业仅43家。不过这些企业名义上合并,实际上仍是多个家庭作坊企业的联合体,这些企业各自采购,各自销售,各自赚钱,此次涉毒胶囊企业,都是合伙企业。
目前,新昌县对药品企业按等级实行等级监管,监督等级一般分AA、A、B、C四种。AA表示优质,每年抽检两次,12家;A级企业,不定期抽检,18家;B级,随时抽查;C级最差,为重点抽查企业。华星厂有15条胶囊生产线,有10多个股东,就是10多个老板,各自负责生产销售,只是共用“卓康”的牌子;而卓康厂也类似,有23条生产线,也有十几个股东,也就是十几个老板。
其中,华星厂与卓康厂管理混乱,都是C级企业。这两家厂屡屡被查出使用劣质原料问题,几乎每年处罚5次以上,虽然屡遭罚款,依旧没能彻底改善,按照规定,早应该吊销营业执照了。
在浙江新大中山胶囊有限公司,老板将12条生产线全部租出去了,每条生产线月租金3.5万元这些承包商各自生产,也各自找销售。而其它几家涉“毒”胶囊企业也存在承包等分散经营混乱的管理模式。
此次涉毒8家胶囊企业,共有生产线约100条。一条生产线年产能约2.5亿粒,这些涉毒的企业年产能达250亿粒。一直以来,新昌药监局就查处生产劣质胶囊的企业。不过,多个作坊晚上偷偷生产,当地政府部门联合行动实行晚上断电,不断有村民“上访”。这样的斗争一直持续到“毒”胶囊案发前。
真正让百姓吃到“良心药 放心药”
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发生,这是社会各方面都必须思考的问题。
引入上市许可人制度,实现对原料供应商的双重监管,降低“毒胶囊事件”发生的风险。在药品上市管理方面,学习成熟市场实行的上市许可人制度,把责任界定清晰制药企业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出了事,首先拿制药企业说事。因此,作为采购方的制药企业,就有很强的动力对原料供应商进行监管和约束,在制药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双重监管下,原料供应商自然不敢造假制假。
探索建立一个全民监管的奖励机制,方能从根本上避免“毒胶囊”事件的再次发生。比如,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建立消费者、媒体和监管部门的联动监管机制。在我国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公众检测药品,一旦确定是问题药品,媒体曝光,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开出巨额罚单,将其中的1/10作为奖金奖励举报人。同时,对违规企业所在的当地政府,也要进行巨额处罚,同样把罚款的1/10奖励举报人。这样就能形成一个全民监管的奖励机制,从而产生足够的震慑力,彻底打消企业造假制假的念头,地方政府也不敢贪图小利,定会积极作为,加强监管。
“毒胶囊”事件中,公众在痛斥违规企业丧尽天良,呼吁依法严惩;涉事企业却直呼“冤屈”,并称自己是“受害者”;也有媒体认为,监管不力是造成“毒胶囊”入市的主要原因,应当为此负责;监管部门也很委屈“我们就这几个人,每个企业都派人盯着也不现实”。
显然,相互指责、抱怨解决不了问题,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杜绝“毒胶囊”事件的再次发生,似乎才更具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