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8日)早晨8点半不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奇虎360公司(QIHU.NYSE)起诉腾讯的庭审现场人满为患,这两家互联网明星公司的诉讼旁听证像促销券一样抢手,但进去后才发现这场诉讼会竟然如此“耗人”,算上三个半小时的“中间休息”,总时长达到十个半小时。
这次奇虎360针对腾讯提起的是反垄断诉讼,称其滥用其即时通讯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双方的争议点包括即时通讯市场定义范围、腾讯是否在该市场具有支配地位以及是否排除限制他人竞争等。
“3Q”大战硝烟弥漫
微博中的私信功能算不算腾讯QQ的直接竞争对手?在昨天的庭审中,这个问题让法官也颇为头疼。事实上,如何界定即时通讯的概念和市场范围是新一季“3Q大战”的核心争议,这涉及到对于腾讯是否在该领域造成垄断的认定。奇虎360希望上述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腾讯则想把相关市场界定得更宽,这样QQ所占的市场份额才会降低。
在庭审现场,奇虎360代理律师表示,微博的即时通讯功能与QQ会产生竞争的关系,但前者不是即时通讯工具。对此,腾讯方面律师回应,即时通讯的市场竞争已经不是单纯的软件竞争而是平台的竞争,360方面仅仅将即时通讯限定在软件的领域有些不妥。
法庭外同样弥漫着看不见的硝烟——两家的公关部门也在忙碌,上午庭审还没有结束,在场的媒体就收到了“中午有专访”的通知。
奇虎360认为,坐拥QQ的腾讯将QQ软件管家与即时通讯软件相捆绑,并且以升级QQ软件管家名义安装QQ医生,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损害了竞争,违反《反垄断法》规定。
原告在援引《反垄断法》第十七条部分条款的同时称,腾讯在“3Q大战”期间的“二选一”行为是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导致360大量用户流失。
对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罗列了几种应当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腾讯律师代表认为,QQ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目前包括海内外的很多公司都能提供即时通讯服务,比如微博、MSN等;此外,传统的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都是即时通讯的形式,与QQ都有竞争关系。
本次被告腾讯实际上是指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腾讯计算机公司,分别为QQ即时通讯软件的著作权人和实际运营人。这两家公司的背后则是腾讯控股。
奇虎360公司法务总监韩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国内外都没有对“即时通讯”这个相关市场作出明确定义,然而腾讯把微博、邮箱、社交网站等都囊括到“即时通讯”的范围里面,明显把相关市场扩大化,当这个定义无限大的时候,腾讯在相关市场的份额就会变小,其说法并不合理。
奇虎360采用的第三方机构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即时通讯行业发展报告》显示,腾讯的市场份额达76.2%,而其他任意一个经营者的份额都不超过7%,该市场为典型的完全垄断市场。
腾讯控股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四季度,其即时通信服务活跃账户数达到7.21亿。而根据发布于2012年1月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
腾讯专家证人,现任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的姜奇平认为,艾瑞咨询的报告有严重缺失,并且市场份额并不是认定市场垄断的判断标准。
奇虎360季报显示,截至2011年三季度,360系列产品拥有的月活跃用户数量为3.7亿。
旧仇新恨齐交织
庭审进行到了晚上6点20分,腾讯方面的律师一脸疲惫地表示,这次反垄断诉讼背后更深层的原因是奇虎360在“记仇”。
事实上,新一季“3Q大战”涉及的是一场互为原告、被告的诉讼。奇虎360向腾讯提出1.5亿元的索赔。而腾讯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也已经得到了广东省高院的立案。腾讯不仅要求对方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同时向奇虎360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
2010年秋天,奇虎360指称腾讯方面扫描用户硬盘、侵犯用户隐私,并提供专用工具来卸载或遏制腾讯QQ的部分功能。腾讯反击,用户面临“二选一”,“3Q大战”一触即发。2011年4月底,腾讯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胜诉。“3Q大战”只是他们所在的这个市场“兵戎相见”的缩影。
奇虎360方面曾经数度和各大互联网公司爆发“口水战”,分别被百度和金山等公司诉不正当竞争或诋毁商誉,奇虎360最终均被判败诉。而就在本案开庭前不久,网易指腾讯抄袭其“新闻客户端设计”掀起骂战。
王家毅认为,关于腾讯将360排除出其运行环境并对其实际权利造成影响,后者可以提起侵权之诉。如果仅仅是因为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360展开诉讼,在目前国内的法律上,还找不到依据。
本次庭审之前,工信部公布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实施的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权益的行为,包括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的下载、安装、运行和升级。
以下是“3Q大战”始末:
2010年9月26日 腾讯强推QQ电脑管家;
2010年9月27日 360推隐私保护监控QQ;
2010年10月14日 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
2010年10月29日 360强推“扣扣保镖”,称让QQ安全快速更好用,而腾讯称其为非法外挂,将追究法律责任;
2010年11月3日 法院正式受理腾讯起诉。同时,腾讯公司致信用户:要么删除360软件,要么退出QQ软件;
2010年11月5日 一些互联网公司宣布与360对抗到底;
2010年11月21日 工信部发出关于批评双方的通报;
2011年4月底 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案胜诉,法院判定360赔偿腾讯40万元;
2011年9月底 上述案件终审判决结果维持一审原判;
2012年4月18日 360诉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开审,索赔1.5亿元。
360和腾讯之争实际上是对市场的争夺,而腾讯到底是否属于垄断,还要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定。这次诉讼的关键是,在新的网络环境下,对于具有一定市场地位的公司,或者说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来说,经营者之间能否创造一个和谐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