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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实施房产税 避免增加普通民众负担

Judy 发布于 2012-04-06 17:24 阅读次 

房产税对于楼市调控来说可能比限购令会更有效果。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今年要“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房产税毫无疑问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个热点话题,有关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消息最终得到确认。3月5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明确指出,将在上海、重庆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房产税会不会增加普通民众的负担?

人民日报3月28日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房产税不会增加普通民众负担,其目标针对高端住宅,旨在打击囤房炒房。

文章中引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的观点“房产税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秦虹认为,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和投机性需求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除了限购这样的政策,还有就是征收房产税。文章还指出,作为一项长效政策,房产税无疑是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长期的健康发展。房产税对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使之更健康、少泡沫、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配套制度,它可以凭借经济手段减少空置率,增加中小户型比重和遏制肆无忌惮疯炒。此外,这个税种对于财税配套改革的直接意义是它可以成为地方税体系中的主力、支柱型财源,使地方政府的内在动机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府职能契合。

已有的上海和重庆的试点经验已经为房产税的推开创造了一定的条件。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重庆代表团分组讨论中表示,试点一年的重庆房产税效果非常好,建议向全国推广。他介绍说,房产税实施一年来,重庆征收了约1亿元的税,包括3000多套别墅、6000多套高级公寓,缴税率达到97%,也就是说,该征收房产税的97%成功征收。他还表示,通过征收房产税,重庆的高档房买卖大幅下降,中低档房产买卖则越来越多,这是一种好的市场导向,说明重庆为全国探索房产税是有效的、成功的。

业内人士分析,房产税对于楼市调控来说可能比限购令会更有效果,从经济手段上有效遏制房产市场投机需求。在当前房地产空置率较高的背景下,开征房产税意味着大量空置房将增加税负,如果不能承受,或投资收益预期落空,市场上必然会出现二手房源的抛售,从而抑制房价的上涨。此前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两地的高端不动产,都明显出现了成交量下降、价格趋稳,体现出房产税的正面效应。

“房产税是一项长效机制,不能将之看成楼市调控的一个短期手段。”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开征房产税的影响主要是心理层面和预期层面,虽然上海、重庆的征收范围有限,但在心理上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性购房需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表示,今年将在上海、重庆两市试点的基础上,适时扩大房地产税试点城市。而此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也表示,今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进一步研究制订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的税收改革方案。业内人士分析,继去年两城市率先试点房产税后,今年试点城市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为今后房产税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

集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李友华教授也指出,2012年将可能有更多的一二线城市征收房地产税,待到房地产税全面铺开并且发挥作用之时,也是限购令退出市场之时。

不过,或许是为了试点更加顺利,不论是上海还是重庆,其征税的数额和征收面等都比较小,其对房地产市场所起的作用仍较为有限。不少专家都对记者表示,目前试点城市楼市的下调是由限购、限贷等多种因素叠加做形成的,很难明晰房产税究竟起到了多大作用。

而且,房产税要全面推广也面临着一定的障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对媒体表示,推行房产税的最大障碍在于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此外,征收房产税不能加重普通百姓的负担,而是有助于遏制投机需求,因而房产税征收标准和细则仍需完善。而个人信息未联网、不透明等问题亦有待解决。




防止房产税以进为退防止房产税以进为退

事实上,房产税作为一种完善地方税制的举措,目前最重要的是先建立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完善才可以发挥出其调控楼市的作用。征税,尤其是开征新税,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此次房产税未征而先在人大、政协会议“预热”,是历史的进步。

但民众担忧的是房产税以进为退。所谓“进”与“退”,当然是以公众利益为参考系。利民为“进”,反之为“退”。房产税意在抑制投机性购房,也为控制少数人过多占有社会资源,这对于升斗小民而言,当然是有利的。只是,如今的升斗小民,多数名下也有了属于自己的住宅,而且还可能再拥有更多更好的住宅,安知此税不会落到自己头上?还有一个更令老百姓担忧的问题是,房产税在征收过程中能否做到公平、公正?

我们不乏“公平正义”的民本之策,但受伤的却常常是民众。比如过去曾实施过的福利分房,初衷是消弥贫富差距,但在分配过程中,却不是低收入人群先得,而是有权者和有资源的单位先得多得。于是此种福利就没能缩小差距反倒是拉大了差距。再比如后来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其目标对象本是真正的低收入人群,但由于一些地方又出台“科技人才优先”、“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等“明规则”,以及公务员优先等“潜规则”,有些保障房还是到不了低收入人群手里。原本惠民的“福利”最终成为“负福利”。

上述问题被统称为执行“走样”。但之所以执行“走样”,还是从立法到执法的程序出了问题。因此,考虑到可能的“走样”,一切可能增加人民负担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就需要格外慎重。

征税要取得人民的“同意”,这是历史的进步。在我国法治逐步完善的今天,凡征新税种,都要在地方或国家级别的人代会上履行合法程序。只是,对于合法的政令的执行,立法机关的监督权却有所缺失,这就滋生了一些地方执法“走样”的土壤。

再说房产税,中国尚未全面推行,但欧美许多发达国家早已有之。美国地方财政的多半都来自于房产税,但却从未有人非议,盖因税收面前一视同仁。我们的房产税,按专家的规划,未来也可以作为取消地方土地财政后的一种财税补充,其初衷也是善意的,但如果一旦“走样”就会偏离初衷,甚至在客观上走到其初衷的反面。

如果再如过去一些地方的保障房分配政策那样,对特殊群体网开一面或者在税率上对不同身份的人群加以区别对待,国家财税的压力就要由“沉默的大多数”来分担了。

限购令作为一种临时举措,难以长年累月地推行,房产税一方面可以使调控常态化,另外长远来看也可以起到替代土地财政的作用。但是,就算是“良税”,若想普惠于民,必须有完善的民主政治和民主监督程序,这就要考验执政者和参政议政者的共同智慧。

房产税对于楼市调控来说可能比限购令会更有效果。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今年要“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房产税毫无疑问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个热点话题,有关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消息最终得到确认。3月5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明确指出,将在上海、重庆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房产税会不会增加普通民众的负担?

人民日报3月28日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房产税不会增加普通民众负担,其目标针对高端住宅,旨在打击囤房炒房。

文章中引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的观点“房产税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秦虹认为,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和投机性需求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除了限购这样的政策,还有就是征收房产税。文章还指出,作为一项长效政策,房产税无疑是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长期的健康发展。房产税对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使之更健康、少泡沫、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配套制度,它可以凭借经济手段减少空置率,增加中小户型比重和遏制肆无忌惮疯炒。此外,这个税种对于财税配套改革的直接意义是它可以成为地方税体系中的主力、支柱型财源,使地方政府的内在动机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府职能契合。

已有的上海和重庆的试点经验已经为房产税的推开创造了一定的条件。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重庆代表团分组讨论中表示,试点一年的重庆房产税效果非常好,建议向全国推广。他介绍说,房产税实施一年来,重庆征收了约1亿元的税,包括3000多套别墅、6000多套高级公寓,缴税率达到97%,也就是说,该征收房产税的97%成功征收。他还表示,通过征收房产税,重庆的高档房买卖大幅下降,中低档房产买卖则越来越多,这是一种好的市场导向,说明重庆为全国探索房产税是有效的、成功的。

业内人士分析,房产税对于楼市调控来说可能比限购令会更有效果,从经济手段上有效遏制房产市场投机需求。在当前房地产空置率较高的背景下,开征房产税意味着大量空置房将增加税负,如果不能承受,或投资收益预期落空,市场上必然会出现二手房源的抛售,从而抑制房价的上涨。此前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两地的高端不动产,都明显出现了成交量下降、价格趋稳,体现出房产税的正面效应。

“房产税是一项长效机制,不能将之看成楼市调控的一个短期手段。”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开征房产税的影响主要是心理层面和预期层面,虽然上海、重庆的征收范围有限,但在心理上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性购房需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表示,今年将在上海、重庆两市试点的基础上,适时扩大房地产税试点城市。而此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也表示,今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进一步研究制订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的税收改革方案。业内人士分析,继去年两城市率先试点房产税后,今年试点城市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为今后房产税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

集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李友华教授也指出,2012年将可能有更多的一二线城市征收房地产税,待到房地产税全面铺开并且发挥作用之时,也是限购令退出市场之时。

不过,或许是为了试点更加顺利,不论是上海还是重庆,其征税的数额和征收面等都比较小,其对房地产市场所起的作用仍较为有限。不少专家都对记者表示,目前试点城市楼市的下调是由限购、限贷等多种因素叠加做形成的,很难明晰房产税究竟起到了多大作用。

而且,房产税要全面推广也面临着一定的障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对媒体表示,推行房产税的最大障碍在于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此外,征收房产税不能加重普通百姓的负担,而是有助于遏制投机需求,因而房产税征收标准和细则仍需完善。而个人信息未联网、不透明等问题亦有待解决。




防止房产税以进为退防止房产税以进为退

事实上,房产税作为一种完善地方税制的举措,目前最重要的是先建立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完善才可以发挥出其调控楼市的作用。征税,尤其是开征新税,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此次房产税未征而先在人大、政协会议“预热”,是历史的进步。

但民众担忧的是房产税以进为退。所谓“进”与“退”,当然是以公众利益为参考系。利民为“进”,反之为“退”。房产税意在抑制投机性购房,也为控制少数人过多占有社会资源,这对于升斗小民而言,当然是有利的。只是,如今的升斗小民,多数名下也有了属于自己的住宅,而且还可能再拥有更多更好的住宅,安知此税不会落到自己头上?还有一个更令老百姓担忧的问题是,房产税在征收过程中能否做到公平、公正?

我们不乏“公平正义”的民本之策,但受伤的却常常是民众。比如过去曾实施过的福利分房,初衷是消弥贫富差距,但在分配过程中,却不是低收入人群先得,而是有权者和有资源的单位先得多得。于是此种福利就没能缩小差距反倒是拉大了差距。再比如后来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其目标对象本是真正的低收入人群,但由于一些地方又出台“科技人才优先”、“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等“明规则”,以及公务员优先等“潜规则”,有些保障房还是到不了低收入人群手里。原本惠民的“福利”最终成为“负福利”。

上述问题被统称为执行“走样”。但之所以执行“走样”,还是从立法到执法的程序出了问题。因此,考虑到可能的“走样”,一切可能增加人民负担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就需要格外慎重。

征税要取得人民的“同意”,这是历史的进步。在我国法治逐步完善的今天,凡征新税种,都要在地方或国家级别的人代会上履行合法程序。只是,对于合法的政令的执行,立法机关的监督权却有所缺失,这就滋生了一些地方执法“走样”的土壤。

再说房产税,中国尚未全面推行,但欧美许多发达国家早已有之。美国地方财政的多半都来自于房产税,但却从未有人非议,盖因税收面前一视同仁。我们的房产税,按专家的规划,未来也可以作为取消地方土地财政后的一种财税补充,其初衷也是善意的,但如果一旦“走样”就会偏离初衷,甚至在客观上走到其初衷的反面。

如果再如过去一些地方的保障房分配政策那样,对特殊群体网开一面或者在税率上对不同身份的人群加以区别对待,国家财税的压力就要由“沉默的大多数”来分担了。

限购令作为一种临时举措,难以长年累月地推行,房产税一方面可以使调控常态化,另外长远来看也可以起到替代土地财政的作用。但是,就算是“良税”,若想普惠于民,必须有完善的民主政治和民主监督程序,这就要考验执政者和参政议政者的共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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