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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涨工资”呼声高涨 政府献计献策忙回应

Percy 发布于 2012-04-06 10:34 阅读次 

最低工资标准仍需再次提高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李朴民、人社部部长尹蔚民等官员均表示将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部委高官们的公开表态使得“涨工资”成为两会上的“热词”。

根据人社部的统计,去年我国共有24个省份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22%。今年人社部公布“十二五就业规划”,明确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为13%以上。本次两会期间,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要确保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最低工资增长目标;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也称,要加快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

尹蔚民等官员们对“涨工资”的表态引起了两会代表的热议,根据人民网的调查,今年“两会”话题中,收入分配的关注度高居第二。其中,21%的网友认为应设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就说自己收入过万但常常感觉“钱不够花”,有的政协委员代表表示,政府方面应普遍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并加大监督力度。迟福林委员则提出建议,今年年内尽快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并列出改革“路线图”,明确收入分配改革目标短期和中长期目标,确定改革重点任务和改革路径。

国务院日前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今年将推进的改革中包括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工资上涨应该有章可循,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动态化,避免出现与经济发展脱节,总是落后于物价涨幅的状况。这有利于扩大内需,让公众共享发展成果。与此同时,政府还需要通过税收政策等为企业减负,以降低企业成本,同时提高员工素质,进一步做大蛋糕,工资增长机制才能可持续。

最低工资可年增13%以上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本报记者指出:“《意见》再次明确,今年要抓紧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这是对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郑重承诺的进一步落实,应该说今年出台这个方案不会再拖了。”

苏海南认为,这个方案出台将起到进一步指明改革方向、明确路径、步骤和提供基本政策指导的重要作用,有利于积极推进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顺应了民心民意。从“十一五”时期看,中国最低工资标准累计调整了3.2次,年均增长了12.9%(其中含2009年金融危机暂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十二五”期间如没有大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的“十二五”预期性指标是有望实现的。

“对于广大的民众,工资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决定一个人当前消费水平的因素,不仅是当前的工资收入,更重要的是人们对其未来收入的稳定预期。也就是说,工资收入的稳定而正常的增长,对于扩大消费需求有着关键性影响。毫不夸张地讲,建立起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就是真正找到了撬动内需扩张的杠杆。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工资正常增长将使得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南开大学经济学系主任段文斌对本报记者说。



“涨工资”呼声高涨企事业单位工资都应增长

苏海南指出,关于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际上2007年就提出过要求并做了专题研究,后来遇到金融危机只好暂缓。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企业薪酬调查制度等问题,此前有关文件和政策都有涉及,也是改革的难点,今年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中再次将其列为重点工作,而且和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联系在了一起。“看得出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改革,希望这几项改革难点能在今年有所突破。”苏海南说。

在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方面,苏海南建议,应该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政府要通过经济、法律、信息手段等促进职工工资平等协商机制的形成,使职工敢谈、会谈,企业愿谈,最终谈得拢,促使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资互利双赢。同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变动情况,相应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合理增长。

段文斌认为,从根本上讲,工资的正常增长要在“提高两个比重”和“实现两个同步”中才能真正得到落实。即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首先,要对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每年调整,保证低收入群体过上体面生活;其次,在劳动生产率提高过程中,工资要反映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总之,在现阶段,应当强调不仅要把蛋糕做大,而且要把蛋糕分好,要让每一个人都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涨工资也要为小企业减负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涨工资主要难在竞争性行业里的中小企业。工资真正涨上去,要使企业愿意埋单,也要让企业埋得起单,特别是利润微薄、经营环境本就面临诸多难处的中小企业。因此,涨工资要同时为中小企业减负,解决和降低他们的成本上涨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剧锦文对本报记者说,建立合理的涨薪机制很重要,因为涨薪应与企业的利润同比增长。

“根据我们的调研,在劳工短缺的情况下,私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劳动者的薪金涨得很快,已成为企业成本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在通过涨工资惠及低收入者的同时,也应对一些小微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有考虑,以免负担过重导致这些小微企业为降低成本而减员,反过来又影响就业。”剧锦文说。

苏海南建议,对特定类型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造成经营困难的,可经政府部门认定后给予一定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其中外向型企业连同出口退税部分直接用于增加企业对提高职工工资的支付能力,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国家财政可以对地方因减免微利企业税收造成的财政缺口实行转移支付。

“工资正常增长归根结底要更多地依靠劳动力市场的调节作用。不过,政府并非无能为力。政府的作用更多地表现为:推动技术创新和效率提高,从而提高企业产品的附加价值。同时,政府通过深化税收体制改革,逐步降低企业税负水平,这样就可以促进工资的正常增长。”段文斌说。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2日发布的“2012年我国消费市场发展报告会”上,商务部研究院专家赵萍指出,“扩大消费不能只是让老百姓花钱,更要注重如何让老百姓挣钱。”工资涨了,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了,消费的需求自然提升,进而刺激经济增长,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而若想实现老百姓的工资上涨,发工资的企业就必须有这个能力去买单,因此,紧接着就是减少小微企业税负的问题。由此可见,“涨工资”绝不是简单的增加工资帐户上的数字那么简单,而是一个系统的经济调控问题,会涉及很多个人、企业的利益。

最低工资标准仍需再次提高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李朴民、人社部部长尹蔚民等官员均表示将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部委高官们的公开表态使得“涨工资”成为两会上的“热词”。

根据人社部的统计,去年我国共有24个省份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22%。今年人社部公布“十二五就业规划”,明确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为13%以上。本次两会期间,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要确保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最低工资增长目标;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也称,要加快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

尹蔚民等官员们对“涨工资”的表态引起了两会代表的热议,根据人民网的调查,今年“两会”话题中,收入分配的关注度高居第二。其中,21%的网友认为应设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就说自己收入过万但常常感觉“钱不够花”,有的政协委员代表表示,政府方面应普遍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并加大监督力度。迟福林委员则提出建议,今年年内尽快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并列出改革“路线图”,明确收入分配改革目标短期和中长期目标,确定改革重点任务和改革路径。

国务院日前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今年将推进的改革中包括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工资上涨应该有章可循,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动态化,避免出现与经济发展脱节,总是落后于物价涨幅的状况。这有利于扩大内需,让公众共享发展成果。与此同时,政府还需要通过税收政策等为企业减负,以降低企业成本,同时提高员工素质,进一步做大蛋糕,工资增长机制才能可持续。

最低工资可年增13%以上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本报记者指出:“《意见》再次明确,今年要抓紧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这是对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郑重承诺的进一步落实,应该说今年出台这个方案不会再拖了。”

苏海南认为,这个方案出台将起到进一步指明改革方向、明确路径、步骤和提供基本政策指导的重要作用,有利于积极推进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顺应了民心民意。从“十一五”时期看,中国最低工资标准累计调整了3.2次,年均增长了12.9%(其中含2009年金融危机暂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十二五”期间如没有大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的“十二五”预期性指标是有望实现的。

“对于广大的民众,工资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决定一个人当前消费水平的因素,不仅是当前的工资收入,更重要的是人们对其未来收入的稳定预期。也就是说,工资收入的稳定而正常的增长,对于扩大消费需求有着关键性影响。毫不夸张地讲,建立起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就是真正找到了撬动内需扩张的杠杆。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工资正常增长将使得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南开大学经济学系主任段文斌对本报记者说。



“涨工资”呼声高涨企事业单位工资都应增长

苏海南指出,关于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际上2007年就提出过要求并做了专题研究,后来遇到金融危机只好暂缓。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企业薪酬调查制度等问题,此前有关文件和政策都有涉及,也是改革的难点,今年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中再次将其列为重点工作,而且和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联系在了一起。“看得出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改革,希望这几项改革难点能在今年有所突破。”苏海南说。

在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方面,苏海南建议,应该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政府要通过经济、法律、信息手段等促进职工工资平等协商机制的形成,使职工敢谈、会谈,企业愿谈,最终谈得拢,促使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资互利双赢。同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变动情况,相应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合理增长。

段文斌认为,从根本上讲,工资的正常增长要在“提高两个比重”和“实现两个同步”中才能真正得到落实。即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首先,要对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每年调整,保证低收入群体过上体面生活;其次,在劳动生产率提高过程中,工资要反映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总之,在现阶段,应当强调不仅要把蛋糕做大,而且要把蛋糕分好,要让每一个人都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涨工资也要为小企业减负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涨工资主要难在竞争性行业里的中小企业。工资真正涨上去,要使企业愿意埋单,也要让企业埋得起单,特别是利润微薄、经营环境本就面临诸多难处的中小企业。因此,涨工资要同时为中小企业减负,解决和降低他们的成本上涨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剧锦文对本报记者说,建立合理的涨薪机制很重要,因为涨薪应与企业的利润同比增长。

“根据我们的调研,在劳工短缺的情况下,私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劳动者的薪金涨得很快,已成为企业成本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在通过涨工资惠及低收入者的同时,也应对一些小微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有考虑,以免负担过重导致这些小微企业为降低成本而减员,反过来又影响就业。”剧锦文说。

苏海南建议,对特定类型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造成经营困难的,可经政府部门认定后给予一定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其中外向型企业连同出口退税部分直接用于增加企业对提高职工工资的支付能力,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国家财政可以对地方因减免微利企业税收造成的财政缺口实行转移支付。

“工资正常增长归根结底要更多地依靠劳动力市场的调节作用。不过,政府并非无能为力。政府的作用更多地表现为:推动技术创新和效率提高,从而提高企业产品的附加价值。同时,政府通过深化税收体制改革,逐步降低企业税负水平,这样就可以促进工资的正常增长。”段文斌说。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2日发布的“2012年我国消费市场发展报告会”上,商务部研究院专家赵萍指出,“扩大消费不能只是让老百姓花钱,更要注重如何让老百姓挣钱。”工资涨了,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了,消费的需求自然提升,进而刺激经济增长,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而若想实现老百姓的工资上涨,发工资的企业就必须有这个能力去买单,因此,紧接着就是减少小微企业税负的问题。由此可见,“涨工资”绝不是简单的增加工资帐户上的数字那么简单,而是一个系统的经济调控问题,会涉及很多个人、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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