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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胶囊标准世界最严格,为何还会出现“毒胶囊”?

Sammy 发布于 2012-04-24 17:26 阅读次 

世界最严苛的胶囊标准为何还会出现“毒胶囊”?吃药本是为了治病,但最近的“毒胶囊”风波却让人不禁感慨,与其吃“毒”药,不如继续病着。

随着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在中国再次掀起舆论浪潮,不少人在痛斥黑心厂家的同时,对于政府监管部门的失职也相当愤怒。为何每次等到媒体曝光,这些问题才能引起重视?甚至有人质疑胶囊之所以重金属超标,可能与中国胶囊的标准过低有关系。

公众有此质疑可以理解,中国拥有“世界最低的乳制品标准”已经是前车之鉴。然而,这次事件并非因为中国标准是世界最低,相反,专家表示,中国的胶囊标准是全世界最严格的!

据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专家钱忠直研究员介绍,对于铬的测定,美国药典和日本药典都没有规定,只有欧洲药典才有限度要求,它的规定是10ppm (毫克/升)。而中国药典规定的限值时2ppm,目的就是要杜绝工业皮革的下脚料混入制造胶囊的原料。然而,为什么这个全世界最为严苛的标准最后却产生了铬超标的丑闻?

监管部门没有按照相关标准对生产厂家进行抽查当然是一个因素,但是,如果每一个市场的运转都需要依赖于监管部门的严苛执法,那么成本也未免过于高昂了。首先,并不是每个地区的监管部门都具备相关的检测仪器。最便宜的检测设备也要200多万元一套,那些年销售额只有几百万元的小企业不可能配备,药监部门更不可能配备这样的设备。其次,有限的行政经费也无法将企业的行为都纳入监管范围。最后,监管过严导致监管不足。因为监管是有成本的,而企业的合规也需要成本,越高的标准往往会导致越来越多的违规。

既然提高标准和加强监管都无法解决食品和药品安全,那这个问题难道没有其他解决办法了吗?

其实,这个问题交给市场本身,便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对风险的治理一般存在市场和政府两种选择,对应到法律制度上,就是事后的侵权法和事先的政府监管。政府监管大家比较熟悉,事后侵权法就是通过让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威慑潜在加害人,使其提高活动的注意程度,从而减少风险程度。

在发达国家,政府监管一般居于辅助地位,侵权法体系因为可以激励企业进行安全投资,因此对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作用很大。在中国则相反,企业的生产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对企业分线的监管也是依赖于各种政府监管,而本该发挥主导作用的侵权法体系总是受到种种限制,消费者既很难对厂家提起集体侵权诉讼,也很难获得巨额赔偿。

由此可见,中国“毒胶囊”、“毒奶粉”等药品、食品安全频发,可以从制度上找到原因。中国大大小小的企业这么多,靠政府监督来规范市场的确比较困难。我们不妨也参考国外的例子,用事后侵权法代替政府监督的主要位置。只有这样,才可能从源头上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市场秩序,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

世界最严苛的胶囊标准为何还会出现“毒胶囊”?吃药本是为了治病,但最近的“毒胶囊”风波却让人不禁感慨,与其吃“毒”药,不如继续病着。

随着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在中国再次掀起舆论浪潮,不少人在痛斥黑心厂家的同时,对于政府监管部门的失职也相当愤怒。为何每次等到媒体曝光,这些问题才能引起重视?甚至有人质疑胶囊之所以重金属超标,可能与中国胶囊的标准过低有关系。

公众有此质疑可以理解,中国拥有“世界最低的乳制品标准”已经是前车之鉴。然而,这次事件并非因为中国标准是世界最低,相反,专家表示,中国的胶囊标准是全世界最严格的!

据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专家钱忠直研究员介绍,对于铬的测定,美国药典和日本药典都没有规定,只有欧洲药典才有限度要求,它的规定是10ppm (毫克/升)。而中国药典规定的限值时2ppm,目的就是要杜绝工业皮革的下脚料混入制造胶囊的原料。然而,为什么这个全世界最为严苛的标准最后却产生了铬超标的丑闻?

监管部门没有按照相关标准对生产厂家进行抽查当然是一个因素,但是,如果每一个市场的运转都需要依赖于监管部门的严苛执法,那么成本也未免过于高昂了。首先,并不是每个地区的监管部门都具备相关的检测仪器。最便宜的检测设备也要200多万元一套,那些年销售额只有几百万元的小企业不可能配备,药监部门更不可能配备这样的设备。其次,有限的行政经费也无法将企业的行为都纳入监管范围。最后,监管过严导致监管不足。因为监管是有成本的,而企业的合规也需要成本,越高的标准往往会导致越来越多的违规。

既然提高标准和加强监管都无法解决食品和药品安全,那这个问题难道没有其他解决办法了吗?

其实,这个问题交给市场本身,便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对风险的治理一般存在市场和政府两种选择,对应到法律制度上,就是事后的侵权法和事先的政府监管。政府监管大家比较熟悉,事后侵权法就是通过让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威慑潜在加害人,使其提高活动的注意程度,从而减少风险程度。

在发达国家,政府监管一般居于辅助地位,侵权法体系因为可以激励企业进行安全投资,因此对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作用很大。在中国则相反,企业的生产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对企业分线的监管也是依赖于各种政府监管,而本该发挥主导作用的侵权法体系总是受到种种限制,消费者既很难对厂家提起集体侵权诉讼,也很难获得巨额赔偿。

由此可见,中国“毒胶囊”、“毒奶粉”等药品、食品安全频发,可以从制度上找到原因。中国大大小小的企业这么多,靠政府监督来规范市场的确比较困难。我们不妨也参考国外的例子,用事后侵权法代替政府监督的主要位置。只有这样,才可能从源头上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市场秩序,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


关键字: “毒胶囊” 政府监管 事后侵权法 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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